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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12 17:35:59
ST金洲虚增利润12余亿元拟领处罚 股民可启动索赔
2022年11月14日,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ST金洲或金洲慈航或者公司)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〔2022〕145号)(下称《告知书》)。
证监会经调查,认为公司涉嫌违法行为包括:
一、金洲慈航、丰汇租赁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。2015年2月3日,金洲慈航停牌筹划重大事项。金洲慈航拟通过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,购买中融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4位股东合计持有的丰汇租赁90%的股权,交易对价为594,990万元。重组未披露丰汇租赁及其子公司天津广茂与天水紫金、昊诚拓天、济南泉溪海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,属于存在重大遗漏。
二、2017年、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2017年、2018年虚增利润12多亿元。
证监会在查明上述违法事实的情况下,拟对金洲慈航、丰汇租赁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。同时,对其他相关当事人给予不同程度处罚。
根据《证券法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,索赔范围包括: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。
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杨森律师团队认为,暂定索赔条件为:在2015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17日期间买入ST金洲股票,并且在2021年9月18日(含)继续持有或者卖出该股票产生损失的投资者,包括机构投资者。
目前,符合条件的投资者(包括机构投资者),试图通过诉讼挽回损失的,可以选择起诉维权。
具体的流程如下:
【第1步】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(打印时间段:该股第1次买入~打印当日)
【第2步】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
【第3步】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
【第4步】律师接手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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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要的材料:
1、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(打印时间段:该股第1次买入~打印当日)
2、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
3、身~份~证复印件
4、联系方式确认书
5、收款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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