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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16 00:29:12
揭秘: 明朝“贱民”都是些什么人, 究竟能“贱”到何种程度?
贱民,指的是古代社会地位世代低于四民(士、农、工、商)的特殊社会群体,他们跟一般的“良民”区别很大,除了人格上会受到歧视之外,生活上禁忌更是很多,衣食住行都会被限制。
比如:男的不能读书,走路只能走路的两边,女的不能缠足,不能穿艳丽的衣服等等,而且也不得与“良民”通婚,职业也都会受到种种的束缚。
那么这些所谓的“贱民”主要来源是啥呢?原来在古代,政治犯一般都会被处以各种极刑,朝廷便会将大量的受株连者贬为“乐户”和“丐户”,这便是当时“贱民”的主要来源。
16世纪初期的明朝,就有一位名叫阿里·阿克巴尔的波斯人,来中国访问旅行了三个多月,写了一本《中国纪行》,其中就有专门提到这些,说当时每个城市都有提供娼妓活动的特殊地区,有的城市有五百家,有的甚至达到了一千多家,这里面的女子多是来自宦家,都是政治犯的女儿。
这个记载并非作者胡乱编造,当年的“胡惟庸案”和后来的“蓝玉案”中连坐的女眷,以及“靖难之役”中所拥戴建文帝的文武大臣的妻子、女儿、亲戚等数千户,全都被编入了“乐户”充妓,让她们荼毒衣冠,醇酒沦落,节义丧尽。这些在史料《南京司法记》中都有详细的记载。
“永乐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题:卓敬女、杨奴、牛景、刘氏合无照,依谢升韩氏例,送洪国公转营奸宿。又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:齐泰妇及外甥媳妇,又黄子澄四个妇人,每一日夜十二余条汉子看守者,年少的都有身孕,除生子令作小龟子,又有三岁女子,凑请圣旨。奉钦依由他。不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。又奏:黄子澄妻生一小厮,如今十岁,也奉钦依都由他。”
这里提到的齐泰,是建文帝身边的重臣,“靖难之役”后被诛杀于市。他五岁的儿子齐得义遭流放,妻子、外甥女、媳妇以及其他女眷,全部都被编入了教坊司。从此,这些可怜的女人们,头要戴着皂冠,身上要穿着皂禙子,不许佩戴金银首饰,而且出入不准穿着华丽的衣服。
这黄子澄是建文帝老师,同样是其身边重臣,建文帝“削藩”政策据说就是他的主意。所以朱棣胜利后,他也倒霉了,被千刀万剐,在备受煎熬痛苦中慢慢流血而死。他的妻子、女儿以及四个妹妹都要连坐受罚,被逼着当了“官妓”;而被黄子澄牵连到的九族男性亲戚,则被全部编入到了“丐户”,从此要戴绿头巾,腰上系红塔衣,且走路时只能走路两边。
还有一个铁铉,是建文帝旧臣中少有能战胜朱棣的一个将领。他被朱棣处死后,还被放进了油锅,再一次烧烂了他的尸体,当真是野蛮残酷。称帝后,朱棣又下令将铁铉的妻子以及两个女儿全部编入“乐户”,明代《教坊录》中有提到:“永乐十一年,本司邓诚奏:有奸恶家小妮子,奉钦依都由他。”
不多时,铁铉的妻子因为神经衰弱去世,他的两个女儿发誓自此不受辱、不接客。后来朱高炽继位,特赦了铁铉的两个女儿,恢复了她们的“良民”户籍,她们这才得以有机会嫁给了朝士。
当时的书法家、吴中四才子之一的祝允明在其《猥琐》一书中也有提到此事,就是说这帮“贱民”只能内部通婚,且只能稍稍化妆。大文学家沈德符的《万历野获编》也说:“明时浙东丐户,男不许读书,女不许裹足。”
讽刺的是,“贱民”的女子不准缠足,理由是缠足的妇女难以做粗重的工作,以现代的观点来看,倒是一种幸福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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